-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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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和《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确定面向黔东南州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8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到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简介
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州人民政府正县级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培养输送人才的重要平台。主要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等工作职责,为州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遴选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遴选工作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六、笔试
报名结束后,笔试考试方式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目)另行通知。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组织实施。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九、考察
(一)考察对象及人数确定
十、拟调对象的确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研究提出拟调对象,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调对象进行审批同意后,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发布后,各县(市)及各部门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州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州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和确定。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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