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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军考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4年公检法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因和外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则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又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一、内因和外因二者之间的关系
1、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
2、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1)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②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是惟一原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但不是惟一动力。
(2)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对于事物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事物的发展,仅有内因是不够的。
②外因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是不缺少的,有时甚至起非常重大的作用。
③外因的作用再大,也是第二位的原因,而决不能撇开内因独立地起作用
二、内外因关系原理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在实践重要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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