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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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内容和要求
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考察安排
(一)时间安排。2015年8月20日-8月31日。
(二)考察分工。考察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指导下,由市公安局具体实施。
(三)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安局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一式3份),于9月5日前将《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及《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其他事宜
(一)请考察人选主动与负责考察的单位联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提供本人详细情况;服从考察单位安排,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考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五、纪律与监督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 督 电 话: 0826-2393328、2330969
咨 询 电 话: 0826-2663233、2396351
原标题:关于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人员名单
2.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
2015年8月17日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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