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法医学等专业人民警察的公告
来源:[db:来源]发布时间:2015-08-18 13:24:04
为加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实施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机关考试录用法医学等专业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20名人民警察,招考的专业为法医学、临床医学、军警技能、擒拿格斗(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于12月11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zjsgat.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8以上,其中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放宽至两眼裸视力4.5以上。
(三)非浙江省户籍的报考人员要求未婚。
1.法医学专业
2.临床医学专业
3.军警技能专业
4.擒拿格斗专业
(1)上述专业现役、退役运动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获全国运动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
(2)上述专业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0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获全国运动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
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三名。
擒拿格斗专业要求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全运会以上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比赛前三名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第一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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