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公检法文职 > 政策法规

常熟: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

来源:[db:来源]发布时间:2015-08-18 13:17:57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江苏省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苏人社(R)通[2009]16号)精神,常熟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公安特殊职位民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职位简介:  招录单位招录职位专业拟招录人数
  二、招录条件:
  1、男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专业特长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的网络、软件工程或计算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四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29以后出 生);身高168cm(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到5.0(含)以上。其它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三、招录程序和方法:
  1、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填写《江苏省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将登记表传真到常熟市公安局(传真号0512— 52736500—60064),并于2010年1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携带此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成绩 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江苏常熟市珠江路222号3楼)进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招录 条件的报考对象,参加面试、技能测试,通过后并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和体检,相关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3、参加笔试的人员,统一参加江苏省2010年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2010年江苏省招录公务员公告。参加笔试的考生,统一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组织的招录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合格人员,在报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人员须与各市公安机关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四、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者须参加新录用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0512—52805317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责编:guquan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