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关于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db:来源]发布时间:2015-08-18 13:16:58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检察辅助人员公益性岗位,其中:刊物编辑2名、网络编辑1名、电脑维修员1名、书记协管员6名。
一、招录条件 1、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刊物编辑、网络编辑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中文类专业、2年以上从业经验、40周岁以下、熟悉电脑操作。在省、市级各类专业评比中获奖,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
电脑维修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2年以上从业经验、35周岁以下;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二、招录程序 1、报名。
2、初步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省就业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
专业测试:根据岗位需求组织相应的专业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
5、确定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后,决定聘用人员。
三、培训及待遇 1、被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统一颁发聘用证书,由省就业局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由本院与就业局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3、工资:刊物编辑、网络编辑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电脑维修员、书记协管员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刊物编辑、网络编辑工资为2200元/月;电脑维修员、书记协管员工资为1700元/月,福利待遇与现有聘用人员相同。
5、按社会保险条例的规定交纳各类单位应缴保险。
四、相关要求
1、聘用人员应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同时签订保密工作协议。
3、《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地点: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政治部。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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