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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名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书记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四级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珠海市合同制职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应聘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不含专升本)。
3.年龄30周岁以下,且具有1年以上法院业务庭法律工作经历(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4月14日)。
4.具有珠海市户籍。
5.无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须将《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1名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的扫描件于2020年4月21日前发至我院电子邮箱:hqfyrsb@163.com。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我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和有关事项于考试前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hqcourt.gov.cn/list/1.html)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考试结果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1.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笔试前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通过对照书面材料打字10分钟来考核,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该项测试不计算分数,达到每分钟录入70字以上且正确率为90%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侧重考察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评。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生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其它证明资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且通过体检和考察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99859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4日
责编:李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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