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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国考招警考试公安专业知识练习题:多选题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3-05 15:59:41

  1.下列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A.—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

  C.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D.故意内容不同的同时犯

  1.【答案】ABD。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故意,一方是过失不符合规定。

  另外下列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1)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是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

  (2) 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3)实行犯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故本题答案为 ABD。

  2.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

  A.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B.是三人以上共同犯罪

  C.可以是过失犯罪 D.按照犯罪人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2.【答案】AD。解析:《刑法》第 2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共同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 犯罪人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故本题答案为 AD。

责编:李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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