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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安工作需要,沈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50名,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沈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沈阳市公安局和沈阳市考试院共同组织开展,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沈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950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报考岗位分别为:
(一)社会类考生。报考岗位650名,其中男性600名,女性50名。
(二)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00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20名。
(三)复转军人。报考岗位200名,限男性。
工作岗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从事公安辅警工作以及曾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376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2个月,转正后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体能测试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沈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99号。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沈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景颜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4)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体能测试: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先通过体能测试后方可进行报名,体能测试标准为:
6.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7.确认报名:对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发放报名回执。
8.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报名回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形式。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中及时对外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分性别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所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中及时对外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分性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检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沈阳市公安局和沈阳市考试院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沈阳市公安局和沈阳市考试院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发现此类情况,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和“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环节。
六、联系方式
沈阳市公安局报名咨询电话:024-31873367
责编:李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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