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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概况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抓紧全面梳理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统筹开展相关立法修法工作。
各方观点
正义网: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以及法律禁令的落实效果,既关乎野生动物的生态发展权益,也关乎人类的健康发展权益,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部分,理当成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的当务之急。
工人日报:法律之上还有道德。我们用数千年的时间完成了文明的进化,不应该放纵自己轻易退回蛮荒时代。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不仅应成为法律规定,而且应成为道德自觉,因为这关乎人类文明的安全与体面。
新华网:“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不仅是抗疫时期的社会共识,也应是我们始终坚守的信条。疫情终会过去,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光明日报:敬畏自然,改变生活陋习,就是要回归自律、文明的绿色生活方式。人们不贪恋“口腹之欲”,不接触、食用野味制品,就可以从源头大大减少此类疫病的发生概率。
深度分析
(一)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改的原因:
1.一些人盲目迷信野生动物的食用与药用价值,不乏涉及野生动物的“偏方”。
2.传统饮食文化中有“猎奇”的陋习,把吃野味当做身份、地位、财力的象征。
3.食客缺席法律问责。在以往的法律实践中,无论刑法还是野生动物保护法都侧重于打击非法捕杀,而缺少针对食客的具体罚则。
4.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利润高、违法成本低,存在较大灰色利益空间,一些人为牟利不惜铤而走险。
5.法制不完善、执法不严格、监管乏力。
(二)在现有修法或出台相关决定的基础上,还应做的努力:
1.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禁食野生动物名录,并对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情况变化调整更新补充禁食名录。
2.各监管部门要时刻绷紧履职尽责的弦,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严格执法,加重处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形成常态机制,保证监管的宽度和深度。
3.国家立法必须关注相应的配套工作。促进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产业、人员转方向。
4.面向全社会加强“野味科普”,引导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导向。要有针对性地让各地公众都能明确,到底什么是不能“尝鲜”的。对涉及野生动物的“偏方”,该打假就得打假,该扒皮就得扒皮。
5.构建起健康的饮食文化习惯。普及健康饮食知识,倡导“减盐、减油、减糖”“不吃野生动物”等理念,控制慢性病和传染病等危险因素,解决好“吃什么、怎么吃”的问题。
6.消费者增强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卫生意识,摒弃猎奇、尝鲜心理,主动抵制、远离各类野味,为禁食野生动物奉献一份责任。
责编:李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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