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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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的7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是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由政府财政经费保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的辅助执法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
3、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1日至2001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情况,同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淮安公安微警务等。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1日9:00-8月24日17:00。
2、报名网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每人只限填报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指导:
时间:8月21日9:00-12:00;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开发区安澜北路3号;
电话:0517-89335033。
4、初审时间:2019年8月11日9:00-8月24日17:00,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范围为文学常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09:30-11:00,地点见准考证(网上生成,打印时间为8月25日9:00至8月27日9:00)。
(四)资格复审
1、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3、时间地点:2019年9月2日09:00-11:30,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路26号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六楼会议室。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要求: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与报名使用的一致)按时到考点参加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能测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拟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2、体能测试项目及成绩占比: 100米跑(占40%)、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占30%)和立定跳远(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
(七)体检与考察
1、体能测试结束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面试占40%、体能测试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考生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对不能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被取消报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并到指定岗位工作。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过程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工资待遇参照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执行,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岗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13770382420(微信同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六、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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