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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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拟招聘文职辅警5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秘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具有四川省乐山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勤务辅警招聘对象为男性青年,文职辅警招聘对象性别不限;
3.辅警人员招聘对象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7月28日-2001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文职辅警招聘对象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对象需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其中,报考勤务辅警裸视4.8以上,身高净高1.70米以上。报考文职辅警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净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净高1.58米以上。
(二)禁止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保险福利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五通桥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新办公大楼四楼414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负责组织。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2日下午14: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体能测试:所有应聘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评分方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试行)》执行,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体能测试时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平安五通桥”微信公众号公布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平安五通桥”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名单于考察结束后在“平安五通桥”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首次为三年。
九、附则
本公告由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政工监督室(0833-3307522)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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