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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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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审判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为法官助理1名、执行助理1名、司法辅助警察1名。其中法官助理与珠海市横琴新区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助理、司法辅助警察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均以劳务派遣方式派至我院工作,薪酬待遇每年不少于12万元(税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宜担任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法官助理岗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法学专业,且本科须为法学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2)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3)30周岁以下;
(4)同等条件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2.执行助理岗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法学专业;
(2)男性,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3)持有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实际驾龄;
(4)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5)30周岁以下。
3.司法辅助警察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2)女性;
(3)25周岁以下;
(4)同等条件下复退军警人员优先。
以上年龄、驾龄、法律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7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横琴新区人民法院6号楼210办公室(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18号6单元)。
现场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咨询电话:0756-2998578、2998529。
报名材料:下载附件《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签字,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如岗位所需)、工作经历证明(如岗位所需)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
填妥附件《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签名后,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如岗位所需)、工作经历证明(如岗位所需)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于2019年7月22日前发送至我院电子邮箱:hqfyrsb@163.com。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我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核的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我院官网(http://www.hqcourt.gov.cn/)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法进行,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主要考察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中应聘司法辅助警察职位的,须在笔试前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不达标者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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