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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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看护辅警11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为全市监察机关依法使用留置措施提供保障。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签订劳动合同。
具体岗位如下:
勤务岗位拟招聘110名。其中:男性97名、女性13名。
三、招录条件
(一)报名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辉南县户籍(须自行解决辉南县内住宿);
2、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2日-2001年7月12日);
3、大专及以上(含大专)学历;退役士兵(士官)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的;
6、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7、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8、现具有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受理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辉南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3、报名程序。登陆辉南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uinanxian.gov.cn/),下载和填写《辉南县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附件1)并粘贴照片(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一份,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个人征信证明、退伍证(以上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等。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30日早8:30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上午9:00-10:00进行笔试。地点:辉南县公安局二楼大会议室。
笔试内容为申论写作,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考察。
3、总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勤务辅警基础工资待遇2356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给予缴纳五险。县公安局与勤务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同时终止。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此次考试等相关信息在辉南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uinanxian.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5、本实施方案由辉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公安局联系人:张海涛 李忠贺
联系电话:0435-8235997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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