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环境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也是建设宜居城市,关乎民生幸福的关键。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开发自然同时也需要保护自然。唯有坚持绿色发展治理,加强环境治理中“软”“硬”兼施,方能实现乡村和谐发展。
加强环境治理,要筑牢思想的“软环境”。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商业的不断开发,水污染、湿地问题、大气污染等现象日益频现。我们在守着“红线”的同时,要提高思想认识,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才能赢得“红利”,实现绿色发展。一方面,在加强环境治理牢筑思想之基,要注意立足群众的发展需求,转变治理思路,以“仁”治理环境满足群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另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和价值观,在治理环境的同时,要让群众认识到经济发展和环境的和谐共生,调动群众自主的参与环境治理。因此,对于环境治理,需切实的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加强环境治理,要落实行动的“硬举措”。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政府法治的支持和制度的创新。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因商业开发等损害环境的行为甚至环境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完善相关政策,实现依法治理已刻不容缓。完善相关政策,需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相关细则,明细企业和环境保护治理的相关制度,同时注重对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维护。制度创新需切实贯彻环境保护的每个环节,让其有法可依,还要明确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执法的同时还要严格执法。只有在“硬”落实、严约束,才能更好的实现环境善治。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只有切实的在思想和行动上“两手抓”,加强环境治理,“软”“硬”兼施,才能实现生态环境的居民自治,才能依法治理,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助推国富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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