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公检法文职 > 安徽

2019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中的易错点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15 17:11:23

 下列关于故意犯罪的形态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偷走朋友乙的手机后出于悔恨返还,甲是中止犯

B、甲超速行驶,撞伤人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可惜还是抢救无效身亡,甲是中止犯

C、甲为杀死乙去购买毒药,在购买途中,甲放弃没有买,则甲无罪

D、甲为杀乙投毒,但看乙倒地流血不止害怕,立即送医院,但乙经过抢救还是变成了植物人,则甲成立中止

【答案】D。解析:犯罪既遂是指犯罪既遂是指完全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罪的全部构成要件,A选项,是盗窃罪,盗窃罪的既遂是指已经秘密窃取到了财务,甲已经完全符合盗窃罪既遂的构成标准,因此,A选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犯罪中止是指自动有效的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首先,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其次,犯罪中止必须具有自动性,即自动有效的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最后,犯罪中止必须具有有效性,即必须有效的避免结果的发生。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成立犯罪中止,B选项中,虽然甲具有中止的前两个条件,即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但是,第三个条件是不具备的,因此不成立中止,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因此,B选项错误。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发生在预备阶段,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进行不下去的行为,c选项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一周之内的原因而停止下来的,是犯罪中止,已经发生在准备阶段里,因此,法律要规制这种行为,因此甲有罪,是犯罪准备阶段的中止。D选项中,甲已经是基于意志之内的原因停止下来,而且也防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是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是D。

刑诉法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可抗力

B、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C、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D、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故本题正确答案是D。

责编:荣秀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