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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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高要区镇(街)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共17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2、肇庆市户籍。
3、大专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7日至2000年4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下乡工作需要,适合男性。
6、服从工作安排。
7、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如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学类专业毕业、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门口西侧肇庆市高要区法律援助处内(高要区府前大街80号)。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从网上(http://sfj.gaoyao.gov.cn/zwgk/bmzw/index.shtml?organId=1488&autoId=1413/)下载填好《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本人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相片要求为近1个月内近照),如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已婚人员提供计生情况证明等材料到现场报名。
3、报考者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局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号码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考生留意网上<同上>公告,并自行在准考证上填写,补充完整)。
四、招聘程序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具体以我局通知为准(请留意网址<同上>或“高要普法”微信公众号)。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带上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达考试现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考场者视为放弃笔试。
2、面试:由本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2比例,则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4、聘用。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资待遇由区财政供给解决,购买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3、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司法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8395223 联系人:李晓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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