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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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公安机关首先要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公安机关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敌情、社情,探讨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综合治理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协助党委和政府推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同时,公安机关要在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积极完成以下任务:
1.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是打击的重点和关键,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记“重拳”。有了这个“严打”的重拳,才能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才能震慑、分化犯罪分子,使具有一般或轻微犯罪的人悬崖勒马,使人民群众挺起腰板来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2.加强基层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严打”要与加强公安基础工作、搞好安全防范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地搞好专项治理和重点整顿,通过有力的基础工作建设,掌握敌情、社情信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种治安保卫力量,推广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建立多层次的群防群治网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的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打击与防范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两手,两者互相补充,互相兼容。
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密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各项行政管理措施,把治安管理同各项经济活动的管理、社会生活的管理结合起来,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具体措施,搞好重点地段和复杂公共场所的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苗头,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社会动向和群众情绪的了解,努力协助有关部门调解、疏导群众之间的纠纷。及时、稳妥地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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