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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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1、闪点:规定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遇火源一闪即灭现象)液体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闪点的意义: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2、燃点: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燃点与闪点的关系: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用闪点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对于闪点在100℃以上时,闪点和燃点差值达30℃,不易闪燃,不用闪点去衡量其火灾危险性。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衡量。
3、自燃点: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无需明火作用。
影响自燃点变化的规律: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内径等因素的影响。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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