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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公务员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社会人员;
2、上海生源2018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
6、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速录水平测试》二级及以上水平;
7、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188名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上海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进行查询。
(二)考试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0:00至5月8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两个报考志愿。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6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9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7月底,面试人选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本次辅助文员招聘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辅助文员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对应的法院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辅助文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86、3251139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
责编:张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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