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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队伍力量。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管理员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8名、仲裁辅助办案员1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员主要负责人事档案录入登记、分类整理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2.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主要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来访人员接待咨询、案件登记、信息系统录入等监察协管工作。
3.仲裁辅助办案员主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咨询、案件受理、庭审记录、文书校对送达、案卷整理归档等仲裁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 4月23日至2000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档案管理员必须是中共党员,且所学专业必须是档案专业,如取得相应专业职称(执业)证书或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和仲裁辅助办案员必须具有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语言归纳总结能力、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具有相关专业能力者优先。
除上述规定外,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四、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地点
1.档案管理员在局机关档案室工作。
2.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派驻到李渡、白涛、龙桥3个工业园区工作。
3.仲裁辅助办案员在涪陵区仲裁院工作。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报酬按本单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同类人员对待。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报名考试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涪陵区人力资源市场(涪陵区顺江路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72220836,李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72221496、72223020。
3.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彩色),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初审资格合格者填写《求职人员应聘登记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注明岗位种类。
4.考试。考试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能力、协调能力、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审
1.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合格者,再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递补。
2.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公示栏张榜和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报名和政审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管理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和仲裁辅助办案员简章
点击下载>>>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招聘报名表.docx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责编:张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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