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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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警公共基础考试中,哲学是必考的内容之一,今天中公招警考试网为大家介绍的是哲学中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希望大家能够牢牢记住,在考试中做到不丢分。
(1)这是由实践的本性决定的,实践是能动的、受意识支配的,这决定实践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
(2)这是由认识的特性决定的,认识的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
(3)认识反作用于实践基本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先进的、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能使实践达到预期的效果,促进人类世界的进步与发展;二是落后的、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甚至破坏的作用,破坏人类世界的进步与发展。
(4)认识反作用于实践还表现在许多方面: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规律去从事实践活动;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整实践活动并选择实现目的的行为方式;使主体依据自我认识(对主体自身的认识)自觉进行实践活动以适应主体改造客体的需要。
(5)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形式的科学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科学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面,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正如列宁所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
责编:何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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