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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计划
计划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632名。招聘计划详见《全省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其中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01岗位、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105岗位、甘肃矿区人民法院111岗位的机动名额按照法官员额动态管理要求在全省法院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且未满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1999年7月1日之前出生)。
6.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
根据《全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考务工作在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并承担本辖区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法院网站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查看《计划表》,了解聘用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计划表》公布的联系方式咨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至7月19日下午18:00 ,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聘用单位,同时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为确保考务工作的严肃性,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聘用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除姓名中含有生僻字,可用同音字、形似字代替,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外,其他任何信息不得更改)。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8:30至7月20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应及时、认真、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否则由相关单位和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7月17日至7月20日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7月17日至7月19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7月19日18:00至7月20日18:00期间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并务必牢记,以便查询分数。
5.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7月20日18:00前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并参照《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费用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50元。未按规定进行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关于准考证打印事宜另行通知,详见补充公告。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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