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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工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和辅助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用工性质
(一)招聘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招聘岗位: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
(四)用工性质: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受聘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上岗协议;
(五)招聘名额:书记员27名,辅助司法警察5名。
二、招录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白银市户籍(落户时间为招录公告发布之日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聘任制书记员
(1)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于2017年7月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2)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3)其它要求
性别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2.聘任制辅助司法警察
(1)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于2017年7月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2)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复转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其它要求
男性。需要进行体能测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24日9: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6楼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3、报名手续:报名时,本人应携带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白底1寸彩色免冠照4张。
4、资格审查:用工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设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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