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五、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上午9:30至11:30 。
(二)笔试地点
此次笔试只在拉萨设考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
1.写作技能:时间45分钟,按写作水平及要素计分;
2.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时间75分钟,按文字速录速度及正确率计分。
(四)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写作技能总分80分,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总分120分,两科总分20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写作技能成绩+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成绩)÷2。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此次考试不执行加分政策,对各民族考生实行统一划定分数线。
3.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于2017年10月15日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上予以公布。
六、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7年10月16日上午9:30至13:00 。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考生在候考室现场抽取面试考场号及顺序号,按顺序进入指定考场进行面试,候考室和考场将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三)面试主要内容
此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
七、体检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
1.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九、补录工作
1、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2.补录名单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十、录用及待遇
1.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名单,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3.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础工资、等级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基础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等级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标准另行制定。
4.聘用制书记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住宿自行解决)。
5.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交纳五险一金。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我区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
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 系 单 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联 系 电 话:0891-6288804 6288802
举报监督电话:0891-6288817 6288818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doc
2.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doc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
招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责编:王怡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