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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积极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法院审判工作需要,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10名(6名男性、4名女性,含金江法庭1名)。此次招聘属于编制外聘用,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为香格里拉市;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矫正视力在5.0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经历,计算机、新闻、文秘专业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司法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迪庆先锋网、香格里拉门户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网、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发传真、邮寄等方式报送,笔试当天将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二楼政治处(建塘镇康珠大道18号)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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