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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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
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考试内容
1、计算机技能测试(自带手提电脑)
计算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处理技能,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2比例,根据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占总成绩的30%。
3、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参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兴仁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平常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下一名进行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待遇及工资
1、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满后与兴仁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3年,聘用期满合同自然解除。
2、试用期及工资:试用期2个月,待遇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具体待遇以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859-3660435
咨询电话:0859-6212245/3660430/3660403
原标题: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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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加分申请表
兴仁县人民法院招聘报名信息表
2017年9月18日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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