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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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名咨询电话:0854-8256435
(二)考试
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内容为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
2、计算机技能测试:听打测试;
3、笔试占总成绩20%、计算机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地点:都匀市商业步行街广惠大厦三楼黔南人力资源市场内。
笔试及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计算机技能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的方式)从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核
1、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受委托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派遣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都匀市人民法院政工科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五、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派遣制人员。与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劳动合同》,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两个月,派遣至都匀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未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予录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体检、报到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工作待遇
1、诉讼服务人员工资:基本工资1800元+团队绩效;
2、工龄工资:100元/年;
3、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七、本简章由都匀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派遣制诉讼服务人员简章
2017年5月5日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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