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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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
(一)笔试:考试主要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及时事政治,其中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为主。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三)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笔试、面试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获得面试资格者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丰顺县司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如总分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分末位及笔试成绩都并列的,按法学专业者、户籍地或居住地与报考职位所在地近者、有政法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相应招聘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统一部署实施,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县司法局审定。经审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丰顺县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fengshu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试用: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
(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单位与聘用人员每年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待遇:按县政府后勤服务人员标准的工资待遇执行。
备注:本公告由丰顺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丰顺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助理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丰顺县司法局2017年招聘司法助理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丰顺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助理员报名表
丰顺县司法局
2017年6月30日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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