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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旗委、旗政府批准,在全旗范围内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120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淄川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限女性)和聘用制司法警察10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5、聘用制书记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1999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6、聘用制司法警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以下男性,即1993年6月1日至1999年6月1日出生的人员;
(3)身高不低于1.75米,双眼裸眼视力4.9以上,具备良好的体能。
7、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8、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为6人(限女性);聘用制司法警察10人(限男性)。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形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21日
报名地点:淄川法院政治处807室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2、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淄川区人民法院网站刊登。考试由淄川法院分别组织书记员报名人员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组织司法警察报名人员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3、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淄川区法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淄川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
6、录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淄川法院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五、联系方式
0533-5280760、5280039
原标题:2017年淄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淄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xls
2017年淄川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表.xls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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