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将择期安排面试。面试人员数不足招聘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半数以上面试考官现场打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3、在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主动放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递补规定
体检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其它事项
1、年收入(含社保、公积金)2.5万元左右。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或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但是不足招聘计划数1:3比例,经就业管理中心认定对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性有严重影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奉化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六、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975338(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050。
原标题: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2017年3月29日
责编:王怡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