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特长有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退军人还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聘用司法警察报名表》(附后),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附电子版照片)。
2、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382号;联系人:刘小利,电话:41702069,石春兰,电话:13996386683)。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1、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于2017年3月3日前完成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考试。
2、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面试结果作为参考。
(1)体能测评。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发〔2012〕81号)的规定组织实施,重点对应试者速度、力量、耐力进行测评。
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3月上中旬,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17年3月上中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综合考虑体能测试结果和面试结果,好中选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五)用工形式
政审合格人员,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司法警察工作的,不予聘用。
责编:王怡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