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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81名,为做好相关工作,制订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立2016年罗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应聘条件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条件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退伍军人或现从事镇街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放宽年龄及学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考生请留意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局(地址:罗定市国际大酒店往广州方向右侧二楼,电话:0766-3838663)。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退伍军人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提交《罗定市公开招聘安全监督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在附件2上自行下载)。
5.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6月29日到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局领取准考证。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考核、聘用资格。
2.退伍军人或现从事基层工作满3年的人员报考时在未折算的笔试成绩加5分(两者可重叠加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退伍军人证、工作经历证明(2013年6月1日前在镇街工作,在工作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费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明)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集中统一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
(1)笔试试卷委托省级命题机构出题。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下午3:00-4:3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为90分钟。4.其它: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对象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时间每人为10分钟。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为3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行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须提交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及所属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分配到镇、街(园区)工作,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可以终止或续签合同。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薪酬按照《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
务人员工资经费标准请示的批复》(罗府办复[2014]6号),每人每月2020元(含社保、医保、办公经费等)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列入单位预算每月拨付到用人单位发放。
十一、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66-3860917(罗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766-3881037(罗定市森林消防大队)
0766-3819482(罗定市公安消防大队)
投诉电话:0766-3762780(罗定市人社局)
原标题:2016年罗定市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方案
2016年罗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责编:g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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