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公检法文职 > 政策法规

2015浙江丽水龙泉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公告

来源:[db:来源]发布时间:2015-08-18 12:28:02

为加强龙泉市消防监督机构力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派遣制消防文职人员2名(男性,主要从事日常办公勤务、消防监督协助执法等工作),财务人员1名(主要从事日常办公勤务,后勤财务相关工作),消防接警员1名(男性,主要从事消防接处警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消防文职人员:

1.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应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

3.具备技能: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持C1及以上驾照。

4.政治、身体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疾病。

(二)财务人员:

1.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应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

3.具备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C1及以上驾照。

4.政治、身体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疾病。

(三)消防接警员:

1.学历条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应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

3.具备技能: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会讲龙泉本地方言。

4.政治、身体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疾病。

二、招聘合同

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被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期为2年(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视情况转正或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予以续签或退回。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享受不低于龙泉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具体工资按《龙泉市消防大队文职人员日常管理考评实施办法》执行。

四、招聘办法

1. 报名时间:2015年7月5日前

2. 报名地点:龙泉市消防大队

3. 请有意者在截止日前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龙泉市消防大队报名登记,参加面试,逾期不在受理。联系人:黄参谋(电话:15057885119)。

龙泉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6月25日


责编:guquan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