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长理法考培训 > 民法 > 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09-28 12:25:50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此种情况是指纯粹为了个人所用,并没有对外公开展出的目的。例如,为了更好地研究某个历史课题,而采用了一些考古学家的笔记内容。但是如果为了让别人欣赏自己喜欢的作品而特意在自己经营的咖啡馆展出,则是不允许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例如。为了点评一个大卫的雕塑作品,采用了当代诗人对力量与美的诗句。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须刊载真实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经发表的作品内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

 

  这种情况是指纯粹是为了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为了了解某一作者的创作过程,而在课堂上展出其作品集来学习。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这种免费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既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类似“义演”。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责编:赵紫雯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