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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不追究重婚,谁说了算?
基本案情
王某起诉丈夫离婚,同时起诉配偶重婚,在离婚诉讼中丈夫表示如果王某撤诉重婚案件,他可以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上作出很多让步,经不住周围亲友的劝解,王某觉得对重婚案件撤诉,王某丈夫觉得只要王某撤诉,自己就没有是了。那么追不追究重婚究竟是谁说了算呢?
案例分析
重婚案件即可与是民事自诉,也可以是刑事公诉案件,即可以由配偶一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依法对重婚犯罪进行追究,也可以由国家公权力介入,直接由公安部门侦查立案,这是因为婚姻中涉及的重婚,但是人最清楚,所以赋予当事人自诉的权利,另外对于犯罪现象国家权利机关也要介入调查。
所以王某在离婚案件中不追究配偶的重婚行为的或者在提起重婚自诉后撤诉的,如果法院发现重婚犯罪可能成立的,在离婚案件中应当主动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如果是重婚案件当事人要求撤诉的,可以不同意撤诉。所以重婚及时破换夫妻之间的感情和婚姻关系,也是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所以要求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起诉重婚罪后还能撤诉吗?
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2)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特赦”涉嫌重婚罪的被告人。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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