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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有什么区别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06-03 10:23:25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则是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小编整理的这两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标的注册主体区别

  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工商业团体、协会等具有团体性、集体性特点的组织。而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在进行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核准注册。

  二、商标的使用主体区别

  集体商标注册以后,凡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所属成员,在履行必要的手续之后,均可使用该集体商标。法律特别规定: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而证明商标注册以后,使用人不能是注册人的所属成员,并且法律严格禁止证明商标注册人自己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即不能自己证明自己)。所以,证明商标的使用人只能是除注册人以外的其他组织,这些主体在履行证明商标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之后都可以在自己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三、商标注册的目的区别

  集体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目的是为了统一集体成员企业的产品特征、便于进行统一的广告宣传,便于建立集团整体的信誉、尽快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而对产品或服务有检测、监督能力的组织。

  注册证明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向社会公众证明某一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特定品质,如产品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等,并对这种特定的品质担负保证的责任。

  四、商标是否可以转让的区别

  由于集体商标与特定主体(协会、团体等)自身的特定身份密切相联,所以法律严格禁止集体商标的转让。

  而对证明商标的转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即受让人能够向商标局提供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其具有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并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公告后,即可产生证明商标转让的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这两者虽然听起来相似,但其实内涵大不相同哦。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网的在线律师。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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