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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钢板也断了,患者认为手术有问题,院方否认
昨日,来自双墩镇的张某某夫妇向记者反映:2002年11月,张某某因为车祸导致左臂骨折,被送到到合肥市某医院治疗。六年间经历两次手术,不但骨头没接不上,而且两次植入的内固定钢板都出现断裂。 2008年11月份,他转到另一家小医院,这次手术后骨头很顺利就接上了。
张某某对第一家医院手术产生极大怀疑,要求医院给予赔偿,但院方否认手术有问题。
两次手术钢板均断裂
2002年11月28日,车祸骨折后,张某某被送往合肥市某医院骨科治疗,打了内固定。两年后复查发现,不但骨头没长好,内固定钢板还断裂了。 2004年底,他再次在该医院接受手术。这次手术后又出现同样的问题,骨头没接好,钢板又断了。
"医院说是因为我干活了,可我都骨折了还怎么干活? "一直到2008年11月份,张某某的手臂骨头断了整整六年之后。实在不堪忍受的他转到当地双墩医院做了手术,结果骨头顺利接上了,不幸的是这只左臂已经失去旋转功能。
患者要求医院补偿
张某某对之前六年受的罪一直耿耿于怀。第一次手术后,院方给了他相当于手术费2/3的9000多元经济补偿。2006年3月第二次手术出现相同问题后,院方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处与他签了一份协议,提供"困难救助款"共计23000元。双方同时协议,张某某在接受该救助款项后,不再对医院及相关医疗器械公司提出任何纠纷争议,并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责任追究。
但是现在张某某对那份协议并不满意。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动第三次手术,但是现在事实证明我的骨头是可以接上的,就可以肯定上两次手术失败是医院的责任。 "他表示,院方应当再次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院称手术没有问题
昨日下午,记者陪他来到了该医院质量监控处。该部门蒋主任表示,院内早已组织专家对张某某当年的X光片进行了认真解读,医院进行的手术完全符合医疗诊疗常规,术后产生的后果是由于患者没有完全依照医嘱造成的,"与运动、外固定等因素有关联"。医院不存在明显过错,"我们曾亲自去调查过,可以证明患者做完手术恢复期间,干了很多农活。 "
蒋主任还表示,医院方面之前已经与患者签订协议,给过补偿。因此,目前医院态度明确,不会再给予任何赔偿或者补偿,如果患者继续主张,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责编:张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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