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长理法考培训 > 民法 > 医疗法

医院未查出晚期胃癌是否构成误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11-28 10:15:52

  【网友咨询】

  我父亲在一个医院做胃镜,没做出是胃癌,相隔一个多月,又去别的医院做胃镜,做出来已经晚期,这是属于延误误诊吗?

  【律师解答】

  误诊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错误诊断。诊断是治疗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诊断正确,才能实施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治疗措施,否则不仅不能达到治疗目的,甚至会给病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误诊的后果可轻可重,轻者延误治疗,重者导致病人残疾或死亡。

  如何认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误诊行为。尽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在界定医疗事故时,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并列且提出"过失"这一主观要求,但是该"过失"仅仅指作为自然人的医务人员的过失,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侵权责任而言,不以其是否具有过失为要件,因为医疗侵权责任中的直接加害人都是作为自然人的医务人员,而根据法人、其他组织的侵权责任理论,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时,不以该医疗机构是否具有过错为要件。所以,医疗机构对误诊这一医疗过失责任的承担是不以其是否存在过错为条件的。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您父亲在前一个医院没有查出胃癌,前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责编:张雪晨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