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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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费?
案例:甲公司为了个人公司的利益,贬低乙公司产品的质量,给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害,乙公司可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深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对于单位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律是不支持的。
所以,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无法获得赔偿。
责编:张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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