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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煤气灶不合格烧伤人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9-16 22:39:04

  【损害赔偿】煤气灶不合格烧伤人

  【回放】去年冬,广州市海珠区某花园一业主投诉称:其母亲开启位于厨房厨柜内的管道气旋塞阀门,离开厨房约2分钟后再返回厨房并打开灶具左方点火旋钮时,灶具右炉头突然窜出火苗,同时灶具下的厨柜窜出大火,造成其母亲双腿严重烧伤,脸、颈、左腋部、眼部轻度烧伤。

  【原因】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和相关检测报告显示,引发本次事故的原因是,开发商向用户提供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家用灶具,未在厨柜底部留有必要的通风口,导致事故的发生。质监人士指出,开发商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处理】经过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多次调解,最后开发商进行经济补偿。

责编:张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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