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长理法考培训 > 民法 > 婚姻法

如何理解法定准予离婚情形中的重婚与同居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9-13 17:22:02

  1 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2 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居住的行为。比如说:两个人以"老婆,老公"相互称呼,或其动作,行为表现足以让周围邻居相信二者是夫妻,又连续在一起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一般至少要几个月的时间),这样,才能构成重婚。重婚不但是严重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还是一种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

   现实生活中,能够证明对方有重婚行为的证据十分难收集。一般情况下,在对方否认有重婚行为的前提下,如果想证明对方有重婚的行为,需要以同居住所地的邻居或居委会的证言或证明;或者有知情的其他证人的证词,且证据内容足以证实重婚事实存在;或者有其他证据印证,比如重婚者的书信来往,聊天记录等。相对来说,证明到重婚这一步是非常困难的。

  

   同居与重婚不同,同居只是两个人在一起持续的共同居住生活了一段时间(两三个月以上),对外不以夫妻相称。在这里有一个常见的误区:很多人以为,有了非婚生子的证据就能证明有同居事实的存在。实际上这是错误的,因为构成同居要有一定共同生活的时间,而一次婚外性行为就可能导致非婚生子的事实,因此,不能根据有了孩子就断定构成了同居。

责编:张雪晨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