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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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汉7寿县三和乡司法员王伟将一起死亡第二期赔偿费2.5万元交给死者妻子刘某手中,历经两个月的死亡赔偿调解协议获得了全面履行,有效地防止了一起重大矛盾激化。 两个月前,三和乡白家铺村曾某跟随本村杨某到广东中山市东风镇,在杨某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工地打工,在早上上班途中,乘坐杨某指定安排每天接送的人力三轮车,在转弯时因重力偏离导致翻车事故,36岁的曾某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支付了三千元医药费。随后死者家属将曾某的遗体从广东运回老家安葬,杨某也从广东赶回吊念死者时,曾某亲属将其扣留,令杨某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杨某认为曾某自己未尽安全注意,乘三轮车时2人坐一边,1人坐一边出现重心偏离而翻车,不愿再作赔偿。杨某亲属见其被扣留,20多人纷纷赶到曾某家,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三和乡司法员王伟赶到现场,放弃了当天星期日休息时间,与争议双方展开了一场超常的说服疏导工作,才使混乱的局面平息下来,立即召集双方代表商谈赔偿协议。王伟依据事实和法律,指出死者曾某与杨某之间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用工者杨某应当负责打工者曾某在工作现场及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责任。在法律和事实面前,杨某明白了自己的法律责任,承担了曾某的死亡赔偿,2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父母的赡养,安葬费共计4.8万元,当场签下了赔偿协议。
可是在协议执行又遇到了难题,杨某提出自己的资金已全部投到承包工程施工中,要等到两月后结帐才有现金。而眼下死者安葬,两个子女上学都急需资金。王伟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分二次履行协议的意见,第一次就在第二天由杨某兑现2万元,第二次在两月后即7月10日前全部付清。在王伟的督促下,杨某向老家的亲友筹集了2万元,按时交到死者家属的手上。以后,王伟多次用电话催促杨某在广东准备资金,按时履行第二期赔偿协议,并向杨某发出了履行协议通知书,至7月10日前4.8万元,除已支付的医疗费三千元,分两次全部兑现到位,死亡赔偿纠纷调解完全获得成功。
责编:刘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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