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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14 17:06:27

  1.公司合并:强强联合

  (1)。定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合并:A+B=A;B的人格消灭;A的人格存续;

  新设合并:A+B=C;A、B的人格都消灭。产生新的人格C;

  (2)。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注意】

  ①合并影响债权人利益,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提前还债或者提供担保。

  ②不在上述期限内主张权利,视为同意合并,由合并后公司承担。

  2.公司分立:甩包袱

  派生分立:A=A+B;B公司的人格派生出来,A的人格继续存续;

  新设分立:A=B+C;A公司的人格消灭,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人格;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

  ①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来债务不负担连带责任,是以分立前(原公司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合并或者分立程序中,注销掉的公司不需要进行清算,其他情况下公司破产、经营到期的注销都需要清算,为什么呢?

  因为合并和分立都对原来的公司债务由分立合并后的公司(承继)下来,对原来的公司债权人没有影响。

  ③公司减资的程序: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注意】为什么没有规定公司增资的特别程序要求呢?(有利于)债权人利益,只需要股东(大)会,(2/3以上)的表决权支持。

责编:张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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