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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结婚登记人数仅为813.1万,结婚人数创17年新低,同时结婚人数也是从2014年之后,连续7年持续下跌,与此同时,离婚率也呈现出了逐年升高的趋势。
一方面是结婚人数的持续下跌,另一方面是离婚率的逐渐升高,如今我国的婚姻问题并不乐观。并且婚姻问题的背后带来的是人口问题,不管是结婚率下降还是离婚率升高,都意味着生育人群的减少,加上本身目前存在的“少子化”问题,我国目前存在的人口问题已经非常严峻。
如果从原因上来分析,不管是结婚人数的持续下降,还是离婚率不断升高,或是现在人们不愿意生育,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都离不开一个词:压力。
首先是结婚面临的压力,目前房子基本上和婚姻捆绑在一起,年轻人如果没有买房的话,恐怕没有结婚的资格。但是在目前高房价的背景下,很多年轻人真的买不起房,即使能买得起房,也需要承受巨大的压力。除了房子之外,车子和彩礼也是年轻人需要承受的压力,人们追求婚姻本来追求的是快乐,但是最终却让自己的家庭负债累累,这样的结婚压力确实让很多年轻人望而却步。
当然结婚之后同样要面临很大的压力,大多数家庭都是选择按揭买房,婚前要承受首付压力,而婚后要承受很大的房贷压力。除了房贷压力之外,还会有很大的工作压力,可以说现在大多数人的婚姻都是在压力中度过的。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夫妻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人们除了要面临房子压力、工作压力之外,还要面临养孩子的压力。现在养育孩子的成本真的非常高,孩子刚出生的时候需要奶粉、衣物、尿片等,有时候还要承担一定的医药费用;等孩子稍微大一点,又要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每一位家长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因此在教育方面的支出都不会少,养不起孩子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现状。
可以这样说,现代婚姻和压力是密不可分的,并且这些压力对年轻人的婚姻产生很大影响。结婚之前的压力让很多年轻人逃避婚姻;养孩子的压力让很多年轻人不敢生孩子;婚姻过程中的压力容易增加夫妻双方的矛盾,甚至可能会造成冲动离婚。
近些年来,离婚的案件已经越来越多,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改变,现在的婚姻案件所争论的并不是婚姻本身的问题,大多数都是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财产到底该如何分割呢?相信这是很多处于离婚阶段的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在很多人的观念中,家庭资产通常都是均等分割,但是在实际分割财产的过程中,并非所有的财产都是均等分割的,有些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反而不可分割。2021年起,《民法典》就已经正式实施,其中就包含了最新的婚姻法规定,在最新的规定中,这4类财产,离婚后不予分割。
民法典解读一:婚前个人财产
结婚之前个人拥有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主要包括婚前储蓄和婚前资产,婚前储蓄通常就是现金,而婚前资产可能会包括房产、股票、基金等资产,可能是实物资产也有可能是虚拟资产。
大多数人可能比较关心房产的问题,笔者就讨论一下房产的问题。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自然就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一方婚前按揭买房,那么首付和婚前按揭的部分就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予分割,可以分割的部分是婚后共同按揭的部分,并且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另外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彩礼和嫁妆的问题,客观来说彩礼和嫁妆都是女方婚前所得,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后,女方不愿意把彩礼和嫁妆拿出来共同生活的话,就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民法典解读二:个人投资获得的收益
如果利用婚前个人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并且投资经营人仅为一方,获得的收益归一方所有,离婚后不予分割。
比如一方将个人所有的房屋进行出租所获得的租金,房子增值所获得的收益;一方利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或者投资储蓄获得的利息;还有购买黄金、股票、基金等投资性资产,因市场行情的变化选择抛售所获得的收益,虽然财产的形式发生了改变,但是依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解读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可能会存在继承财产和被赠与财产的情况,这类财产既不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同时也不属于个人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这部分财产该如何决定归属呢?一般情况下,如果继承或者获得赠与的财产,通常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中也有明确说明,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不过《民法典》也在不可分割的财产中补充了继承和赠与的特殊情况,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应当归一人所有。笔者认为这样比较合理,赠与人和被继承人都是财产的拥有者,完全有权利决定财产的归属。
民法典解读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都会有自己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这些一般会被归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手机、衣物、化妆品等。
需要注意,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能是价值很高的物品,如果物品的价值很高的话,就会被归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另外汽车、手提电脑、洗衣机等用品,可能确实只有一方在使用,但是并不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确定哪些物品是归夫妻一方专用的物品,应视其财产价值、此财产价值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和使用方的收益情况,不能只看该物品归谁使用而定。
责编:xi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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