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轨道公司全员安全理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轨道公司安质处在11月14日下午邀请了常州市安监局监察支队梁雪锋副支队长对轨道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开展了以“安全生产改革与提升”为主题的宣传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从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方向、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开展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及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六个方面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并结合黑龙江粮库“5.31”、大连中石油“6.2”、吉林宝源丰“6.3”、中石化青岛“11.22”等事故阐述了安全生产的必要性以及如何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培训结束之后,参建各方相关人员都深有感触。通过本次培训大家更清晰的知道了自己需要管什么,如何去管,特别对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力度以及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安全质量处(长效管理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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