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运营分公司在西兆通车辆段519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专题学习会。会议由轨道公司副总经理、运营分公司经理付朝立主持,运营分公司总工程师汪伟,经理助理谢志锋、李战彬出席,中心站副站长、车间副主任及以上人员参加学习。
2018年3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会上,安全管理部副主任郭乃文从《意见》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及关于《意见》内容的思考三个方面进行细致的讲解。朝立副总经理表示,当前国内外形势表明,轨道交通事故事件频发,国务院高度重视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此次专题学习会,目的在于深化员工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理解认识,进一步从高度上认知整个运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结合《意见》内容,朝立副总经理作出进一步指示:
一、安全管理部牵头,技术管理部及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梳理《意见》中与运营有关的各项要求,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补充完善分公司安全运营相关制度及检查体系,加大各方面的投入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二、结合《意见》相关规定,从明确职责分工、构建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衔接协调、有序统筹规划建设运营,抓住关键环节、加强运营安全管理,注重多措并举、强化公共安全防范,完善应急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完善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保障地铁安全运行。
三、2018年是石家庄地铁开通后的首个运营整年,也是全面确保石家庄地铁安全、平稳运营的关键一年。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运营分公司“一个确保、两个提升、三个降低”年度总体目标开展,要强化检查力度,细化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目前,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压力和挑战日益加大,我们要深入学习《意见》内容,结合自身运营情况,深度参与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好应急安全管理,加强反恐防范、安检、治安保卫及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运营安全相关工作,为省会市民营造安全、准时、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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