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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石家庄轨道交通]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委员会 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09 08:47:3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3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轨道办、轨道公司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策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事企不分,责任不清,轨道办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制定了《轨道办各部门职责》《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管理界面划分指导意见(试行)》《市轨道办、轨道公司各类会议研究议题分类指导意见(试行)》,建立起轨道办对轨道公司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轨道办对轨道公司的监管力度,并明确了轨道办党委与轨道公司党委的责任分工。  2.针对“在‘双创双服’、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开展‘五抓五提升’战略行动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意见”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一是制定和完善“双创双服”、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开展“五抓五提升”战略行动方面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二是对积极参与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等企业给予了业务指导;并积极对接石药集团,结合企业诉求在新一轮线网规划上予以统筹规划。三是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省会建设发展的重要部署,制定了“1+N”文件汇编,全力以赴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四是对轨道交通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服务等管理办法、方案、制度等文件也进行了再完善,确保实现在建工程各线路特别是1号线二期工程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和要求如期投运。   3.关于“轨道公司党委推进轨道交通可持续性发展不够有力,地铁资源开发公司有机构,有人员,没成效,工作被动”问题。一是创新开展轨道办(公司)领导“问计同行”活动,每位班子成员包干2个国内地铁城市,调研问计其在推进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经过梳理提炼,应用于我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收到了良好效果。二是由市轨道办、轨道公司组织召开的“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研讨会”,邀请了来自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上海、杭州、南宁等城市的11位轨道交通综合开发业内专家做主旨演讲,为轨道交通和沿线地区发展良性互动、增值共赢奠定了基础。三是资源开发公司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起草完成《关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支撑轨道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四是嘉华车辆段上盖开发设计方案已基本稳定,并获得市规划局认可,但由于车辆段整体位于城市总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嘉华车辆段上盖开发暂无法办理规划手续,待新版城市总规获批后,方可办理前期手续,实施上盖开发。目前,上盖预留工程的桩、柱、剪力墙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与车辆段主体工程同步施工中;五是已就西兆通车辆段南侧地块、十里铺停车场片区、洨河大道站地块三个项目与长安区征收办、相关街道、镇沟通。目前正在对接长安区政府,待长安区政府同意由轨道公司做地后,共同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申报做地计划;六是已开通未付款的五个接口,其中北国商城站C口与北人集团接口、北国商城站A3口与新万宝商城接口、新百广场站D口与新百广场接口已完成合同编写,正在走公司内部合同审批流程。解放广场站BC口与人防办接口,人防办正按照合同约定向市政府请示接口费用。博物院站AD口与中心线接口正在谈判中。通过整改,资源开发公司各项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今后全面推进资源开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关于“轨道公司党委抓工作落实不扎实,基层效果比较差”问题   1.关于“轨道公司党委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积极督导理论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多次对轨道办、轨道公司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以督促学,确保学习质量。二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活跃基层组织生活,发挥党组织在地铁建设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石家庄地铁1号线二期工程的节点,轨道公司第四党支部与中铁十九局1201标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共建项目活动。轨道公司第四党支部支部成员以党建共建活动为抓手,多次深入一线了解和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很多施工中遇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了制止和纠正,避免了问题的加重和扩大,极大地保证了施工的顺利开展。三是整理完善了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影像资料及文字材料;四是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通知,组织轨道办、轨道公司各支部召开了支部会议,并要求各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支部会议,传达了党委会议精神;五是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组建了轨道办、轨道公司支部委员微信群,便于及时发布党支部学习内容。通过整改,公司党委进一步扎实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能力,起到了以学促用的效果。   2.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一是分别在党委会上对班子成员多次提出了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均在所属党支部传达了上级党委和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的精神;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在支部会上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相关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错误的思想观念,坚决与杂音噪音争论交锋。三是轨道办党委于2018年10月27日学习了《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轨道公司党委于10月11日传达学习了石家庄市宣传思想工作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四是轨道办党委于10月27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张学勤书记就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提高安全意识等具体意见,强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质量安全工作放在工作首位。五是轨道办、轨道公司于12月5日、12月10日,召开了两次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动员大会,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的重要意义。六是于12月18日,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系统组织全体党员、职工收看了《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认真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七是轨道办(公司)于12月27日组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为轨道交通系统党员干部授课。通过整改,轨道交通系统党员广大党员干部对马克思理论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并提升了政治站位好人政治觉悟、增强了政治敏感度以及独立思考、甄别是非的能力。   3.关于“‘双问计’活动中问计于民方面欠缺主动性和针对性,对‘窗口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价’提出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大”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双问计”活动,一是于2018年9月14日组织召开了“加快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提升运营服务质量”问计座谈会,向省市相关部门联合、集中问计。市委常委、副市长,市轨道办主任、党委书记张学勤主持了座谈会,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园林局、市交管局、市“双问计”活动办公室等省市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与会者围绕我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运营服务提升、加快项目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话我市轨道交通发展,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运营分公司积极开展“大检查、大提升、大整改”活动,提升了安保安检委外人员的服务意识,确保工作人员在岗期间的精神状态;三是开展一系列民意大走访活动,倾听民声,并通过在石家庄地铁全线25座车站客服中心处设置意见箱、车控室附件设置“双问计”箱,汇总乘客意见,收集市民诉求,拉近了与市民的距离;四是组织全员学习服务标准卡汇编,规范车站工作人员的客运服务标准,深化了服务理念、提升了服务品质;五是通过开展“站长接待日”活动,搜集更多乘客意见,了解乘客需求和心声,进一步提高地铁服务质量;六是通过专题会议部署,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双问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问计力度,注重问计实效。七是轨道公司副总经理、运营分公司总经理付朝立于12月13日,做客长城新媒体演播室,就石家庄市以“双问计”为抓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解决民生诉求的做法与网民互动交流。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了运营服务人员与市民群众零距离的交流互动,全面展现了运营服务人员的工作新面貌,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群众对石家庄地铁的好感度、满意度,树立了石家庄地铁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慎重”问题   关于“轨道办党委会、轨道公司党委会、行政办公会混淆不清,内容交叉”问题。轨道办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出台了《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委员会议事规则》;轨道公司党委重点研究了《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管理界面划分指导意见(试行)》《轨道办、轨道公司各类会议研究议题分类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通过整改,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明晰了工作界面,整体提高了轨道办、轨道公司领导决策的工作效率,使各项重大工作事项都得到了细化落实。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抓学习不深入,效果比较差”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不系统,学习实效性不强,存在学做‘两层皮’现象”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严格落实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联系点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让十九大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落地生根;二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主题“讨论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三是邀请了党校专家授课,进一步提升理论修养;四是充分利用地铁车站、车厢等载体,并运用车站广播、电视等媒介,进行宣传;五是通过“双创双实”活动加强了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考评考核。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广大党员进一步将十九大精神与岗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极大的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并在轨道交通系统职工的全力奋战下,1号线二期工程和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北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成功实现了“洞通”。2019年1月15日,广大地铁职工凝心聚力,再接再厉又顺利完成1号线二期电客车转线作业,为1号线二期全面进入联调联试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标志着距离顺利实现1号线二期载客试运营又近一步。市轨道办关于我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塔谈站-嘉华车辆段涉及的市政配套工程需求情况与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主动对接,并于1月18日向市政府做出专题汇报,由市政府就胜利大街南二环至南三环段改建工程及相关供排水管网建设事宜进行了调度。   2.关于“企业文化宣传力度不够”问题。如轨道交通公司制定的“五种风尚”、“六个意识”、“六个坚定”等企业文化建设,没有深入人心”问题。轨道公司企管部已制定出《企业文化建设手册》,待印发后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二是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将企业文化列入新入职员工的培训内容,将企业文化作为新入职人员和岗位新聘人员的必修课。三是公司党委组织党支部对“五种风尚”、“六个意识”、“六个坚定”等企业文化理念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整改,广泛提升了公司党委及公司职工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关注度,全面增强了企业文化的导向功能,并进一步稳定了企业人际关系的和谐性,激励了公司员工充分发扬奋发进取精神。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政治觉悟不够高”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制作了学习“明白纸”,将学习内容进行了印发,并按时对领导干部进行了学习提醒,且对中层领导干部学习心得笔记进行了抽查。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由按计划要求学习逐渐转变为自觉主动学习,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政治觉悟,并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制定了“1+N”文件汇编,坚定了全面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的决心。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方面工作不够重视,政治引领欠缺”问题   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中心组将意识形态学习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并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的宣传工作。   1.关于“没有将‘两学一做’常态化”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严格落实轨道办、轨道公司制定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将“两学一做”纳入2018年度党员考核内容和2019年学习计划。通过整改,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充分认识到“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结合“双创双实”活动,促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实效性。   2.关于“抓宣传工作不力”问题。一是轨道公司及时增配了宣传工作人员,加强了宣传工作力量;二是公司在各部门设置通讯员,发动各级各部门踊跃投稿,并有针对性的对通讯员进行培训,提高供稿质量;三是利用网站、广播站、电子屏、《石家庄地铁》内刊、社媒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四是开展宣传工作评先创优活动,加强宣传评比。通过整改,轨道公司进一步为轨道交通建设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写作氛围,提高了宣传工作人员的写作能力,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公司取得的工作进展及各项活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宣传平台展现出来,做到了及时写、及时投,突出了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3.关于“为民服务理念不牢固,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轨道公司主要领导密切关注运营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并定期组织下站检查,对客运服务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和指导,自2018年9月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领导下站检查共计12次,为一线服务职工提供了丰富的业务指导及精神鼓励。二是运营分公司自上而下召开了服务提升动员大会,将服务提升的各项工作要求传达到了每位员工(含委外人员),着重强调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员工微笑服务及主动服务意识;三是广泛征集乘客建议,并针对乘客反映集中的电子支付问题,在车站开展电子兑零服务,以方便乘客出行。四是根据车站人员配置情况,在北国商城、新百广场等大客流车站的高峰时段设置专人为乘客进行购票引导;五是为方便广大市民乘客对地铁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地铁站内每个车站车控室前的服务监督窗、客服中心的今日当值牌均对地铁热线电话进行了公布;六是鉴于地铁站台座椅太多将不利于客流组织且遇到突发情况不利于紧急疏散,会造成安全隐患,运营分公司特将地铁站台座椅设置在两端,可供有需要的乘客(老人、小孩、孕妇等)使用,如身体不适还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进行帮助。通过整改,运营分公司广大职工广泛提升了职业素养,进一步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截至目前,地铁车站共收到乘客表扬1181封,共受理热线表扬1237件,收到乘客锦旗132面。   三、关于党的组织方面   (一)关于“党委抓组织建设欠缺,不到位”问题   关于“党委对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河北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没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队伍方面有欠缺”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一是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并组织党支部进行了学习。二是2018年12月29日,轨道公司召开党委会动议了资源开发公司中层副职选拔任用工作。2019年1月18日,公司党委会确定了资源开发公司工程建设与安全质量部中层副职考察对象人选。通过整改,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加强了对组织建设的管理,促进了轨道办、轨道公司组织建设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且推动资源开发公司在建设年轻人才队伍工作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使资源开发公司在人才梯队建设工作方面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二)关于“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选任干部办法需改进”问题   1.关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不健全”问题。轨道公司按照《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了与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并依据轨公司2016年、2017年高管人员薪酬审核方案分别于2017年底、2018年8月份报市薪改办审核,且得到了薪改办关于《石家庄市轨道公司关于2017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方案》的批复。通过整改,公司对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及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回头看”,重新审视了已制定的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审核方案,确保了方案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关于“没有建立专业人才库,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干部配备不足不强,影响专业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问题。一是轨道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再梳理,建立起专业人才库,并将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管理类岗位中中级职称人员及以上技能人员纳入人才库管理;二是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库管理办法。通过整改,公司专业人才库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这为公司建立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梯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得公司管理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3.关于“选任干部存在论资排辈现象”问题。轨道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过整改,轨道公司杜绝了“论资排辈”现象的发生,并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要求,科学、公正的选拔人才,为轨道交通事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保障公司积极健康的发展。   (三)关于“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党支部不按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会”问题。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一是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进行了《党支部工作条例》培训;二是加强了支部会议组织,会前发放“明白纸”,明确学习要求、会议流程、会前准备工作等内容。三是要求各支部定时上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各党支部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了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凝聚了党员力量,为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轨道交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2.关于“基层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问题。一是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进一步明确了组织生活会要求,并于会前发放了“明白纸”,明确会议流程、会前准备工作、谈心谈话、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具体要求等内容;二是做好征求意见建议工作,确保每名党员对支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建议不少于2条;三是组织好谈话环节,要求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加强与党员交流,做到与每位党员沟通;四是严格按组织生活会的流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有辣味。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各党支部充分认识到了组织生活会及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了党员的政治素养,强化了党员的先进性,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资源开发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3.关于“党性意识差,党员管理不规范,党费缴纳自行其是”问题。一是轨道办、轨道公司对欠缴党费的党员进行了补缴工作,并已全额上缴至市直工委;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确保党务工作者对党费收缴的流程熟记于心。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管理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提升了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关于“没按规定购买招待用酒”问题。轨道公司党委于2019年1月11日,同意评估公司对2013年以前购买的较贵酒水的评估价值(52722元)。轨道办党委于2019年1月18日批准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13年以前购买的较贵酒水以评估价值(52722元)组织公开拍卖。通过整改,轨道公司党委进一步完善了《招待管理办法》,且对购买招待用酒价位、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不出现超范围和超标准接待,努力在合乎规定的基础上凸显热情、体现特色、促进工作。   (二)关于“主动作为欠缺,攻坚克难意识不强”问题   1.关于“执法工作缺失”问题。一是轨道(办)公司制定了《地铁保护区执法巡察方案》,并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且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拟定轨道办增设“秩序维护科”,轨道公司增设“执法巡察大队”。经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研究通过后,人资部已向市编办提交申请增设秩序维护科及执法巡察大队,目前正在等待市编办批复过程中。二是组织轨道办、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共计78人,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质考试,全员通过,正在逐步办理执法证件。三是2019年1月11日,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调配7人到岗开展工作。通过整改,切实增强了轨道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采用了高科技手段,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消除了轨道交通保护区设施和运营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关于“审计整改进度缓慢”问题。一是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方面,轨道办、轨道公司相关部门与北人集团、市建设用地服务中心、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长安区政府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协商,当前,北人集团已接受基准地价补偿方式,现正在办理规划用地红线图;南村站、洨河站涉及的6宗地已经长安区政府盖章确认,现正就报卷事项与省国土厅对接;西兆通综合维修基地、张营车辆段征地手续中,林业部门关于林占处置流程已理顺,并完成了该地块的现场考察、取证,待林业部门出具处罚意见或结果后,国土部门即可完成报卷;至于体育场站、和平医院站、白佛站、海世界变电站、白留风井等站点涉及的异议和历史遗留问题,轨道办、轨道公司相关部门正积极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新区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二是对在办理规划与建设手续方面,已验收投入运行的地铁1、3号线涉及西兆通车辆段、白佛站A口等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工程建设,要待我市新的城市总规调整后统一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公司正与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进一步的协调沟通,已入驻的运营指挥中心验收备案和竣工决算正在办理之中。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运营精细化管理方面做得不够”问题   1.关于“对地铁站客运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运营分公司一是每日利用班前会由站长、值班站长对当班人员进行服务礼仪、沟通技巧、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人员服务形象,提高人员服务技能;二是各地铁站站长每2小时对车站进行一次巡视,值班站长每小时对车站进行一次巡视,及时发现车站人员、设备设施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车站存在的问题,每班班前会进行重点强调,有效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提高车站整体服务质量;三是成立了各级专项检查队,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筛选,重点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加大考核力度,有效降低问题反复发生几率;四是录制了《石家庄地铁运营服务十项承诺》广播,每日早、中、晚时段在车站播放,宣传服务承诺,接受乘客监督;五是持续对接轨道公安,跟进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推进情况;六是制定了《石家庄地铁运营服务十项承诺》《运营服务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方案》《运营分公司服务标准卡汇编》。通过整改,有效提升了地铁站客运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解决了客运服务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有力的保持了客运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促进了运营管理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2.关于“地铁安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28个防恐工作方案,27个现场处置方案及4个专项应急预案;二是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安管理办法》《治安保卫管理办法》《车站安检作业管理规定》。通过整改,轨道公司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并进行了深刻反思,在落实相关制度的过程中,地铁运营安全管理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3.关于“地铁设施设置不合理,支付方式单一”问题。2018年12月28日,运营分公司开通了手机扫码购票,同时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等各种支付方式,开通手机二维码过闸乘车、手机APP等其他便民功能,提升运营服务质量,受到了市民群众的肯定。   4.关于“官方网站功能不全,信息量少,更新不及时,互动性差”问题。轨道公司一是设置专门的网站通讯员,及时报送稿件,一般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上网;二是设立网站通讯员联络群,增强与通讯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三是定时对各部门、单位的上稿量进行通报,以督促上稿效率;四是制定了《网站信息维护管理办法》。通过整改,公司网站管理更加具备了规范性和时效性,内容也更加具有丰富性,为更好的展现石家庄地铁风貌提供了强有力的宣传平台。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监督执纪作用没有很好发挥”问题   1.关于“监督管理不严,执纪问责不硬,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没有很好应用”问题。一是轨道办、轨道公司纪检部门组织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考试和知识竞赛;二是分批、分次派公司纪委人员到纪检组轮训;三是国庆节期间、元旦假期期间组织明察暗访;四是梳理已发现问题,察明责任;五是搜集有关单位信息,着手制作举报标识。通过整改,提升了轨道办、轨道公司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及时给党员干部打好预防腐败的“预防针”。   2.关于“党委抓基层班子、带队伍、强纪律方面不够严格,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松弛”问题。轨道公司党委书记通过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多次强调了会议纪律,印发了《关于对未遵守会议纪律人员的通报》,通报至轨道办、轨道公司领导、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和各参建单位,并要求未遵守会议纪律人员撰写了书面检讨。通过整改,轨道办党委、轨道公司党委真正做到了挺纪在前,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给不守纪律的党员干部施予“警告”,起到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良好警示作用。   (二)关于“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不够,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缺失”问题   一是轨道公司纪检部门制定了2019年廉政教育方案;二是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受处分人员进行通报宣布。通过整改,实现了惩戒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在轨道办、轨道公司广大党员职工中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够”问题   1.关于“轨道办(公司)党委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到位,‘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2018年12月28日,轨道公司召开了廉政工作座谈会;二是签订2019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三是2018年轨道办、轨道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述职报告增加述廉内容;四是轨道公司党委书记以“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成因与警示”为主题为轨道公司党员干部、各参建单位代表讲授了党课。通过整改,实现了轨道办、轨道公司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发展,实现了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了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2.关于“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视而不见”问题。针对2016年以来,运营分公司办公设备、家具、通用工具等117项货物采购招标未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组织招标,轨道公司未能给予指导和纠正这一事宜,轨道公司对运营分公司进行了严格督导,一是运营分公司组织组织合同管理岗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廉政风险点,对运营分公司的《采购管理办法》规章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对运营分公司的各类项目,积极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其招标流程进行招标。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招投标流程,杜绝了腐败现象发生的一切可能性。   (二)关于“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缺失,廉政建设抓的不牢”问题   1.关于“纪委监督执纪的主业没有很好发挥,纪检机构与职责需进一步健全”问题。设立轨道办纪检机构事宜已跟市直工委进行了沟通,并形成初步方案,目前正与市编办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沟通。通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设立轨道办纪检机构工作的进展,为更好的履行纪委监督执纪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2.关于“抓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抓早抓小功夫不够。一是按照规定程序在市轨道交通系统范围内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二是报请纪检组对轨道办、轨道公司纪委进行业务指导,并对问题线索排查进行把关。三是在轨道公司子、分公司和参股企业设立纪检岗位或在党支部设置纪检委员,并在党支部会议上明确纪检委员职责。四是强化对轨道公司参股企业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监管。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已上报情况说明至轨道办(公司)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材料指出石家庄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广告经营行为依法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参照《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电视资源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与11家广告公司进行了沟通,但由于石家庄地铁线路开通少,独家代理政策需要预付押金和月任务条款等考核因素,11家公司中7家公司主动退出了谈判,最终经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特殊业务专题会集体研究(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特殊业务专题会会议纪要第14号)确定了汽车、房产、金融三家行业独家代理公司和教育一家一般代理公司,并以独家代理2折结算、一般代理2.5折结算的广告价格签订了2018年广告代理合同。通过整改,提高了公司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的意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公司的纪检工作力度,为公司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风气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存在风险点,没有做到工作前移”问题。一是轨道公司纪委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组织梳理了廉政风险点;二是轨道公司合同部提交了《规避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项目廉政风险的办法》,并制定了《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以堵塞制度漏洞。通过整改,公司廉政风险点得到了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廉政防控机制,确保公司招投标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七、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和扶贫工作方面   (一)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不到位问题   关于“轨道办(公司)党委对招投标项目不规范问题没有彻底整改”问题。运营分公司完善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通过整改,运营分公司在公司纪检部门的督导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各项招投标工作在合乎规定的前提下有序进行。   (二)关于“轨道公司党委对精准扶贫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1.关于“公司党委对贫困村帮扶政策学习研究不深,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学习,积极探索脱贫致富的攻坚方向,为今后工作开展打牢理论基础;二是加大对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整改,使得轨道办、轨道公司广大领导干部对扶贫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凝聚扶贫攻坚合力,夯实扶贫攻坚基础。   2.关于“对扶贫工作主动性不够,帮扶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根据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轨道公司作为帮扶企业(经沟通,不需安排驻村工作组),配合张学勤副市长在赞皇县许亭乡幸福庄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二是帮助村民建成了幸福村文化广场。该广场面积1500平方米,并配套设置了篮球运动、乒乓球运动区、村民健身娱乐区、水冲公厕等设施。广场的建设不仅改善了乡村环境,也极大丰富了村民生活;三是建设了幸福村图书阅览室,并投放图书共计400余册,为加强幸福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设施保障。四是加强学习,加强调研,甄别帮扶对象,做到精准扶贫。通过整改,轨道办、轨道公司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扶贫工作过程中,轨道办、轨道公司党员干部真诚有为,使村民感受到了轨道交通系统所展现出的积极健康的党员形象,体会到了党与群众密切相连的温暖情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 0311-66520813(工作日9:00-17:00);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sjzmetrojj@sina.com                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委员会        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责编: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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