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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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贴息”招,扶持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林牧渔、外贸等行业的企业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2020年2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3个月。
二放“低息”招,强化政策联动。对银行机构在2020年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按优惠利率(国有大型银行、邮储银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地方法人银行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对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发放信贷资金的,在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投标时,设置专项指标(分值)予以支持,比重不低于30%。
三放“奖励”招,落实利息减免。对各金融机构在省级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免除企业3个月及以上贷款利息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金融机构实际减免贷款利息的40%给予奖励。
四放“补贴”招,发挥支持作用。支持保险机构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积极推广复工防疫专项保险产品,对购买复工防疫专项保险的企业和茶叶种植生产经营主体按不超过保费5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万元。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对生产防疫物资类企业免收担保费,不再收取保证金。
五放“便捷”招,畅通服务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拟上市企业的改制、确权、辅导上市建立快捷服务通道,实行专员协调服务机制,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原则给予协调、办理。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疫情防控相关的专项债券,按实际募集金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责编:涂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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