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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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忻州财政配合忻州市政府出台《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为抓手,从自建项目、品牌培育、技术改造、企业融资等方面着力,给足“金粮草”,牵好“牛鼻子”,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对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的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除外),忻州财政按照上年实际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补。在落实省政府“按照上年实际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由山西省财政对前20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政策的同时,对上年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含)以上且未享受山西省财政奖补的前10名企业每户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排名前五的企业每户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对于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创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忻州财政每年支持10个市级示范联合体,每个联合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贫困户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将被优先支持。
在品牌培育方面,忻州财政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获得提名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山西省质量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获得提名奖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认证的主体给予奖补10万元。
为鼓励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忻州财政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企业,奖励3万元。
忻州财政还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每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农业龙头企业在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优先列为市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对象;每年安排技改资金500万元,以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六大产业集群技改项目;鼓励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到农业龙头企业工作等等。
责编:涂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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